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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
一、成立各级资助认定工作小组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学院负责人、其他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各学院成立以学生管理院长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小组,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3.各班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10%左右。
各学院、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于11月5日上报学生处。
二、10.28-30发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确保宣传到班(包括高职扩招班级),到人。
1.各学院要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工作会议,组织辅导员深入学习《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保证在认定工作中遵循“四个原则”,依据“六个因素”,特别关注“八类特殊困难情况”, “四个不能认定”,按办法,按程序,做好这次认定工作。
2.在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的前提下,确保认定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绝不可以让学生上台哭穷比穷,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是个人隐私,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保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办法》(附件1),发布到群。各班要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宣传班会,教育学生诚信参评。
学院认定工作会议记录(也可以是宣传报道)和班会记录,都要附上照片,正反面打印,让记录和照片都印在一张纸上,注意竖版正面的左侧(2.7CM)要留有余地,好装订存档。
三、11.2学生提出申请
只有经过学校认定的困难学生,才能申请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内)想要参评,要先向学校申请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填写时一定实事求是,写清家庭的困难情况。如果写不清楚,会影响认定的结果。
认定的整个过程都在这个表里,作为档案留存备查,这些数据里有每一个人的诚信和公正,所有参与者都要严肃认真,不能马虎。
四、11.5班级评议小组评议
经调查了解,beat365特殊困难学生月消费不超过800元,困难学生不超过1000元,一般困难学生在1200元左右。这个界定档级的标准仅供评议小组参考,评议时还要根据本班同学实际情况斟酌。
1.上交《beat365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内学生。
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下面7种情况认定为特殊困难。
1.省标、国标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家庭学生
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孤儿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烈士子女
6.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系统内未上交《beat365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确认是学生本人自愿放弃,在认定档级处写明“自愿放弃”,并签字,同时上交一份100字以上的自愿放弃声明,说明情况。
2.其他困难学生认定
根据申请学生申请表的家庭经济信息,根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单亲、大病、学龄子女多、国家级贫困县、意外、父母年迈等),根据学生的日常消费,进行量化评分,将班级排名的结果在申请同学间小范围公示。申请学生如有不同意见,可向辅导员老师提出,也可拨打举报电话:6881110。如无异议,在班级量化评分表签字,证明自己认可这个结果。评议小组成员签字后,报学院认定小组审核。
评议材料提交学院认定小组时,要注意按顺序依次排放:
1.系统学生名单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2.其他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及家庭情况证明材料。
五、11.6学院认定小组审核公示
1.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统筹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认定档次做适当调整,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2.将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栏公示两天(11.9-11)。
3.无异议,认定小组在在系统学生名单和其他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汇总表》、《beat365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在系统学生名单》和其他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汇总表》《beat365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申请表》学院认定工作记录上报学生处。(电子版纸质版都要)
六、11.20建立《beat365最新版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分值正确,材料属实,则予以通过,在全校范围公示五天(11.16-20)无异议,建立《beat365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落选国家助学金,学院资助审核小组要在《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做出说明,上报学生处备案。如学生提出异议,将上报校资助领导小组。
七、贫困证明材料说明
其他困难学生认定时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只要能说明问题即可,不需要任何部门开证明,要求如下:
1.单亲、父母年龄大、多子女、国家级贫困县的复印家庭户口本索引页,无索引页的省份将家庭所有成员页清晰打印在一页纸的反正面;(单亲分为丧母,丧父,离异三种情况,父母去世如果没有户口本上注销户口的章印,就要提供去世证明。)
2.父母重病的提供能说明病情的住院的病历一页,和入院治疗的总票据一页的复印件;
3.低保、父母残疾、省外建档立卡的,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要清晰的印在一页纸上,残疾证要能看清楚姓名,残疾的等级;不在全国资助系统的省外建档立卡学生,证明要由当地县扶贫办开具,章印清楚,可在全国扶贫系统查询;低保证记录不规范的,要有近期银行打款流水证明复印件。
4.遭遇自然灾害或者家庭突发意外,交政府权威发布的新闻报道,以及村委会开具的实际受损情况证明。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最重要的责任单位是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请各班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为每一个同学负责,为国家救助金把关。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要严格审核,对于家庭存在可致贫因素,但月消费达到了2000元的同学,请不予通过,并在认定表中写明评定意见。对于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生活高消费的学生,各班同学和老师有权利,有责任检举,上报,收回,重新评选。
老师认真不认真,公正不公正,学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传播万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关国家救助资金的发放,每个签字,每个盖章都有我们的责任在里边,请慎重对待!
最后,用省资助中心马主任的话与大家共勉:资助,要带着感情,扛起责任,怀着修行的心态,下绣花的功夫,把工作做到每一个孩子的心里去。
beat365最新版学生处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