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退休、调出、内部调动人员办理 移交院有资产的规定

作者:后勤服务处 时间:2020-06-22 点击数:

学院关于退休、调出、内部调动人员办理移交院有资产的规定


为了加强院有资产的管理,提高院有资产的利用率,避免院有资产的流失,根据《beat365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调出、内部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必须办理在岗时使用的院有资产移交手续,然后才能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调出、内部调动手续。资产档案依据学院固定资产登记统计为准。

1.办公设备、实验实训类,须经系、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账单核对并验收后,由兼职资产管理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持学院固定资产卡到校产办理使用或保管人员更换手续。

2.实验与办公用房需要移交的,要填写移交单,并连同房子钥匙送所在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验收,移交报告须由经办人员签字。

3.消耗性材料中的贵重材料及特殊药品(包括剧毒品),须附上书面报告,说明有无剩余;如有剩余,须说明剩余的数量,并向设备管理部门移交。移交时须有两人在场验收。

4.图书资料、文件须到图书馆、资料室及有关借出单位归还。

5.如有各种借款,须到财务处清还或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二)仪器设备、实验和办公用房移交后,由原所在部门统一使用和管理,任何人不得占用。但经学院批准的返聘人员可向原单位借用。

(三)凡违反学院规定,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或强行占用院有资产者,学院主管部门将收回其占有的院有资产;如进行经营性活动者,学院将没收其所取得的经济收入,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凡到退休或调出、内部调动而未办理院有资产移交手续者,人事处停办相应手续。

(五)各有关业务部门要认真负责把关,加强管理,防止院有资产的流失。退休人员或调出、内部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要协助其清理院有资产,并监督其占用资产的移交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六)移交完毕由学院校产办出具证明。

(七)对历史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要进行认真清理,提出处理意见,妥善予以解决。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版权所有 © beat365·(亚洲版)官方网站-最新版APP下载--后勤服务处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电话:0546-6881318